市场监管总局印发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即将制定!
[摘要] 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认可机构管理办法等即将制定。
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场监管总局要求,2019年立法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加强市场监管法制融合,推进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统一规范。
在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总局要求制定、修订或推动一系列法规,包括《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重要法规被提及。
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总局要求强化反垄断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积极推进《反垄断法》修订。
此外,总局还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修订《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网监司起草),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推进《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监管司起草)的修订。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基层执法实践,积极支持配合总局立法工作;同时,切实推进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为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推进《认证认可条例》(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起草)、《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服务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认证监管司起草) |